许多刚工作没多久的会计新人非常容易对税种犯糊涂,今日为大家讲讲价内税与价外税,谈起它们就有必要再提之前的营业税与增值税
税务风险
1、 首先,营业税属于地税税种,之前由地税局征收和管理,增值税属于国税税种,由国税局征收和管理,所属的税务管理部门不同,管理要求有很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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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次,税款的计算和缴纳方式不同。
(1)之前营业税是价内税,计算方式是:营业税税额=营业收入×适用税率
3、增值税应税企业又区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种形式。适用税率和应缴税款的计算方法也有不同
(1)价内税税额=营业收入×适用税率
(2)增值税则是价外税,计算方式是:增值税=营业额或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增 值税应税企业又区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种形式,适用税率和应交税款计算方法也有不同:
并且增值税都是价外税,相对以前属于价内税的附加税,3%和6%的税率实际为2.91%和5.66%。
假设有一个老人酿酒的成本为90,预设利润为10元,则初步定价为100,当然定价不等于售价。
假设增值税率为10%,消费税率为5%。增值税=定价×增值税率=100×10%=10元,消费税=定价×消费税率=100×5%=5元,消费税和增值税都是基于定价来计算的,这个不要忘了,后面要用到。
先不考虑消费税,看增值税,卖家可以把增值税额10元直接附加在定价上出售,即以110的售价出售。前面说了,增值税=定价×增值税率,虽然售价为110,但是定价为100,所以增值税=100×10%,而不是110×10%。售价110是含增值税价,100是不含增值税价,收增值税是按照定价即不含增值税的价格来计算的。
售价110=100(定价)+10(增值税额),买家同时支付了100元和相应的10元增值税,卖家上交10元增值税,,依然留下100元,减去成本90,利润像预期的那样为10元。所以定价是不考虑增值税的,可以在定完价后直接把增值税额附加在定价上,成为售价,利润依然不变,卖家主要是要保持利润嘛,所以增值税称为价外税。
再来看消费税,110的售价上交10元增值税额,还剩下100,前面算了消费税=定价×5%的消费税率=5元,所以又要交5元,剩下95,减去成本90,利润只有5元,并不是预期的10元。这是因为消费税并没有像增值税那样由买家来出,而是由卖家出了,所以利润没有达到预期。
然而消费税也是可以转移给买家的,当然增值税和消费税最后都由消费者承担,因为本文中买家把东西加工,卖给下一个买家时,会重复和本文中卖家相同的操作。
下面谈卖家如何把消费税也转移给买家,从而达到利润不变的结果。前面说了老人酿酒成本为90,预期利润10元,初步定价100元,消费税率为5%。这个时候老人即卖家要把消费税考虑在定价里面,不能用成本加利润定价为100元,而是100÷(1–5%)≈105.26,即定价为105.26元,然后消费税=105.26×5%≈5.26元,比之前的5元消费税高了,但是利润是预期的10元,因为上交5.26元的消费税后,剩下100,减去90成本,利润是10元。通过这种方式,定价比之前高了,即买家多付了钱,消费税由买家承担,所以卖家的利润能够达到预期。所以定价要考虑消费税,不然会影响利润,这就是价内税。
当然这个时候定价为105.26元,增值税也会变,增值税变成105.26×10%,相应售价也会变。不过前面说了,增值税不会影响利润,定价多少与它无关。唯一有影响的就是消费者了,因为所有这些都在最后由消费者,即最后一个买家承担了。
总结就是增值税不在定价里面,而是按定价算出来后直接附加在定价上,合并成售价。而消费税是在定价的里面,是定出来的价格的一部分。增值税=定价(不含增值税)×增值税率,消费税=定价(含消费税)×消费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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