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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新股认购规则如下:
1、认购新股必须在发行日前办理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证券账户。投资者可以在认购日使用其账户认购发行新股,认购时间为T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每个账户只能购买同一只新股(不包括基金和可转换债券)一次,只有第一次购买有效。
3、上海市规定,每个认购单位为1000股,认购数量不少于1000股。如果超过1000股,则必须是1000股的整数倍,但最高不得超过互联网上发行的公共股或999.9万股。深圳市规定认购单位为500股,每个证券账户委托不少于500股。超过500股的,必须是500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当前网上定价发行的数量。
4、委托购买新股不能撤销订单,指定交易不能在购买期间撤销。
5、认购新股每1000或500股配置一个认购号,同一个认购号连续。
6、每个中签号只能认购1000或500股。
7、经证券交易所批准后,新股上市日期在指定证券报纸上公布。
8、认购网上定价发行新股,必须全额预缴认购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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