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新上市企业上市前五天没有涨跌,之后涨跌限制从现在的10%调整到20%。
2、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30%、两档停牌指数60%,各停牌10分钟。
3、实施盘后定价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当日收盘价对盘后定价交易申报的交易方式逐一匹配。
在连续竞价期间增加“价格笼子”。规定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单笔最高申报数量上限设置。限价申报单数不超过10万股,市价申报单数不超过5万股。保留现行创业板每次最低申报100股的制度安排。优化两融交易机制。在创业板注册制下发行上市股票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可作为两个融资目标。新增股票的特殊标识。一是对未盈利、表决权差异、协议控制结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企业增加特殊标识;二是标识上市初期新股。调整交易公开信息披露指标。当日收盘价涨跌偏离值±7%调整为涨跌±15%、价格振幅从15%调整到30%、换手率指数从20%调整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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