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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北京市调整了医保个人账户的计入办法。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新办法是怎么规定的呢?跟大家具体说说。
对于医保个人账户计入有变的事,相信大家并不陌生。在2021年的时候,国家出台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要求各地,也出台本地的具体规定。我们在此前的话题中,也跟大家分享了部分地区的做法。
因为,国家同时宣布提高门诊看病的报销待遇。也就是说,过去大家住院,还得交个门槛费,住院治疗部分享受报销待遇。可是呢,很多人有个小病小灾的,还不至于住院治疗,勉强住院,其实也是医疗资源的浪费,而且个人负担也不少。
改革后,大家门诊报销的待遇提高了,个人就能省下不少钱。相对比来说,调整后也是很划算的。算明白这笔账,大家就不用抵触,感觉吃亏。而且还有一个利好,就是医保卡个人账户的余额,家人还能实现共济。这也是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的好办法。
书归正传,那么北京市怎么调整的呢?跟大家具体说说,最近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健全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新办法改进了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个人缴纳医保部分,按2%划入到个人账户。此前单位缴纳按比例划入部分,将不再进入到个人账户,而是进入到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这个统筹基金其实就是用来夯实医保门诊看病报销的费用。
同时北京还强调了关于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管理办法,四个字概括就是专款专用。医保个人账户的钱不能用于公共卫生费用、养生、体育健身等费用是不能使用医保个人账户去支付。
相信很多退休人员都在关心一个问题,在职职工缴费,这个医保个人缴费的2%划入到医保个人账户,那么退休人员怎么办,大家已经不缴费了,以前每个月医保个人账户还是能收到钱,改革后,这笔钱还会打进来吗?大家别担心,按照北京市的规定,不满70周岁的退休人员按照每月100元的标准继续划入,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按照每月110元的标准划入。待遇还是有的,大家别担心。
我们提醒大家,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这个使用的范围,大家也要搞清楚,主要包括参保人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等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以及用于购买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本市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等等。大家对这个使用范围也要掌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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