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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康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强化审判职能、提高办案质效、提升服务水平,积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动,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切实推动优良法治营商环境建设。
案情简介
9月29日,崔某申请财产保全一案的被申请人——康县某民营企业法人急匆匆地来到康县法院立案庭,气喘吁吁地说:“法官,公司的账户能不能解冻?我实在没办法了!”原来,该公司现在有一个中标项目,向银行申请到了600余万元企业扶持贷款,贷款手续都全部办理完成,但在发放贷款时发现企业账户被法院冻结,由于账户有瑕疵,无法发放贷款,请求法院解除对账户的冻结。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康县法院认为,在办理财产保全案件中,应当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银行基本账户是企业单位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基本账户被冻结势必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因案施策、审慎适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为企业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让企业“涅槃重生”,重新绽放经济活力,为康县经济社会发展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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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