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整合原有专项。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省财政今年将原省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资金和省级城乡环境品质提升专项资金进行整合,设立江苏省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规模达15.27亿元,确保有力推进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城乡建设领域重点工作。
二是创新分配方式。采取以因素法为主、融合项目法的分配方式。其中,因素法分配采用“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分配因素包括重点工作任务、财政综合保障能力分类分档系数等,原则上实行专项资金和任务清单同步下达。项目法分配由省住建厅组织申报、评审并确定支持项目。
三是厘清各方职责。梳理省、市、县三级财政和住建部门的管理职责,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省住建厅负责牵头制定项目管理办法、组织项目申报评审等,市县结合任务清单、绩效目标,合理确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在收到资金30日内分解下达到位。
四是强化监督问效。为确保专款专用、用出成效,省财政同步开展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对于出现擅自变更资金用途、将专项资金用于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一般性支出等五种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视情况轻重采取责令改正、追回财政资金、3年内限制申报资格等措施。(苏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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